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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比变更需提供的资料
来源:
2023/08/16 09:06
【摘要】:
公告“农药混配制剂变更配比资料要求”称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制剂配比超过三个且已完成登记试验的产品,企业可按照相近的原则进行配比变更。农药登记申请人除提交变更前的试验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变更配比后,使用范围与已登记产品相同的:
1.变更说明、标签样张;
2.产品化学资料(常温储存稳定性试验报告、检测方法验证报告可使用变更前的);
3.使用剂量、使用技术、最多使用次数、安全间隔期及相关作证材料;
4.对提高有效成分含量的,还应提交变更后的急性经口、经皮和吸入毒性试验报告;
5.变更后配比一致含量不一致时,需补充一年药效。
二、变更配比后,使用范围与已登记产品不相同的:
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一年药效试验报告;
2.变更后配比不在申请人室内配方筛选推荐范围的,还应提供变更配比后的室内活性测定报告,以验证该配比的联合毒力、合理性;
3.变更后有效成分使用剂量、使用次数增加的,或安全间隔期变短的,应提交点数减半的残留试验资料。
以上便是变更配比时需提供的资料,建议企业在登记过程中密切关注已下证产品情况,如发现在做产品配比不符合登记要求,尽快做好变更配比准备,也可联系我公司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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