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下,企业准备田间药效试验样品的注意事项
2018-04-27 10:26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于2017年9月份发布,至今已有半年有余,试验单位资质认定陆续开始,试验的审批备案也逐渐完善,因此开展田间药效试验日趋规范。但是我公司在近期安排田间药效试验邮寄样品后多次收到试验单位反馈各种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下,企业主要需注意有以下几点:
一、 封样:田间小区药效试验要求被试物为封样样品,样品有效期2年,未在有效期内开展试验的需要重新封样。
二、 样品量:目前新的GEP规范要求样品一份用于开展试验,一份用于试验单位留存,所以建议企业邮寄样品时邮寄两份,其中对照药剂也需企业提供。如田间药效试验实际用药量为200g/亩,企业需要封样2份,每份200g。
三、 样品包装:申请人应当向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提供试验样品的农药名称、含量、剂型、生产日期以及样品方案单。属于新农药的,还应当提供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复印件,保证标签和样品的统一。
希望企业注意以上几点,避免试验过程中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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