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旧准则开展的残留试验无需检测所有样品

2018-10-15 10:25


20171110日发布了新的《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征求意见稿)》,与旧准则要求有较大变化(详见《新政解读:研讨中的残留试验准则对小麦残留试验的影响》)。

其中,旧准则(NY/T788-2014)规定应采用登记时的最高推荐剂量与其1.5-2倍作为残留试验施药剂量,以推荐的最多防治次数及增加1次的次数作为残留试验的施药次数。而新准则要求施药量采用推荐的最大使用剂量,施药次数采用推荐的最多施药次数。对于采样及检测部位,新准则中删除了试验对象中的环境样品及其相关试验要求,即无需检测土壤、田水(水稻)中的残留,只对农作物可食用和可饲用部分进行检测。

新政实施后,很多企业有未受理的产品,残留试验已完成了田间试验部分,但需根据新《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补充试验相应的点数(详见《新老政策过渡期残留补点数注意事项》)。我们了解到,目前对于这种处于新旧准则过渡期间,已经按旧准则完成了田间试验的部分,仅需要检测高浓度剂量和多次数的样品,土壤和水样品可以不检测,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样品的检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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