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苔素内酯名称变更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2018-11-21 10:18
有企业提问:已取得登记芸苔素内酯制剂产品,明确有效成分名称,应如何进行变更?
芸苔素内酯,国家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更名为:芸苔素,其具体包括24-表芸苔素内酯、22,23,24-表芸苔素内酯、28-表高芸苔素内酯、28-高芸苔素内酯和14-羟基芸苔素甾醇五个有效成分。
根据《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纪要》:关于已经取得登记的芸苔素内酯制剂,原药登记变更后,制剂企业应当根据所用原药登记情况,确定制剂产品的有效成分分子结构和名称,提供相应的产品化学资料和原药来源证明,并申请登记变更,经农药临时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登记的,原农药登记证号不变,登记有效期自批准变更之日起计算。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企业于数字平台——农证登记变更申请上提交申请
2、准备好相应纸质版材料:登记证变更申请表、登记证原件、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质检报告及方法验证报告、原药来源证明、标签原件、变更后的标签样张,同时附上相关说明;
3、邮寄或直接提交纸质版资料至部所审批大厅;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
①芸苔素内酯制剂更名是在原药更名之后进行。
②制剂更名所用的原药来源证明应由原企业开具,不可更换原药企业。
③申请表应为农业部于2018年3月21号发布的农药登记变更申请表。
相关链接:http://www.chinapesticide.org.cn/xgbgxz/1009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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