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生产许可证范围的产品登记延续后,企业如何进行生产?

2019-02-12 10:36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和《农药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一个农药生产企业只有一个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以原药按品种、制剂按剂型来列举范围。生产许可证上至少应有一个范围,也可以同时包括原药和剂型等多个范围。有了生产许可证,就可以进行农药登记和申请延续工作。

需要申请延续的,申请人应在登记证到期90天前提交资料,对于农业农村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即使不包括此范围,如企业申请续展的剂型为乳油,但是生产许可证范围中不包含乳油,也可以正常申请登记延续。

企业需注意不能生产超过农药生产许可范围的农药,如果需要继续生产,1.可以申请扩大农药生产许可证范围后,由本企业自行生产。2.或者委托其他具有生产许可范围的农药企业进行加工生产,其中需注意原药产品只能自行生产,不能委托加工。

关于产品申请登记延续,我公司曾于2018年6月28日发表《农药登记延续资料要求》2018年12月26日发表《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时如何申请登记延续》等文章,敬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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