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南昌!农药登记环境影响资料要求及常见问题

2019-07-10 13:48


一、环境资料评审要点

【1】环境试验报告应该由有资质试验单位出具也可有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签署互认协议的境外实验室出具。蜜蜂半田间试验资料、桑叶最终残留试验、家蚕急/慢性试验,应当在中国境内完成。

【2】制剂与原药相比,毒性高于100倍或超过两个数量级(有效成分≤1%的除外)时,原则上不通过审查。原药相对首家登记产品或权威数据的毒性超过10倍以上的,原则上不通过审查。

【3】老政策已PD产品,现扩作登记,若未出现新的风险点,可不按照新要求补充环境影响资料;若出现了新的风险点,则需要按照新的要求补充环境影响资料。对涉及到新使用范围的需要提交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对于复配制剂,有其中一个成分涉及新使用范围的也需要提交该报告),生物化学、微生物和植物源农药扩作不需要提供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4】若该产品在小宗作物上首次登记,按照大田农药登记要求进行登记。若已在大田作物登记,现扩作到特色小宗作物,可不提交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二、常见问题:

【1】若农药制剂不申请在水田登记使用,理论上也会通过地表径流对水生生态造成风险,但由于尚未有相关模型,暂时不需进行水生生态风险评估。

【2】环境风险评估中的“原药环境资料摘要”原则上应使用生产该制剂的原药的试验数据,在数据缺失的情况下,可使用权威网站的查询数据。

【3】化学农药制剂登记资料要求释义(19)原药试验结果表明对鱼、藻、溞三种中的一种为敏感种,此处应该对比原药的试验数据,而不是查询数据。

【4】卫生用农药扩作到大田,若原先仅在室内登记,需要补充相关环境资料。

【5】原则上环境毒性试验完成几项,风险评估就做几项。特殊情况除外,例如:颗粒剂/种衣剂可不做蜜蜂环境毒性,若有效成分具有内吸性且登记作物为蜜(粉)源作物或在开花期施药的药剂,则需增加对蜜蜂的风险评估。

【6】针对饵剂产品的登记,一般需要提供对鸟的环境风险评估;保护地一般需要提供对蚯蚓的环境风险评估。

【7】若环境风险评估模型中无该作物,①选择株高、根长、叶面积指数等因素相近的替代作物;②或对所有作物进行评估;③按照相关要求测量获得模型所需数据。

【8】对于以盐的形式存在的产品,例如2甲4氯异丙胺盐,原则上认为盐和酸在环境中的归趋不同,盐水溶性较强。但若能证明盐在环境中很快代谢为酸的形式,则环境归趋也可使用酸的数据。

【9】减免母药登记的制剂,根据登记资料要求,若母药需要进行5项试验,制剂需要做3项试验,则需用制剂完成母药的5项试验。

【10】原则上不同意吡唑醚菌酯、虫螨腈、三苯基乙酸锡、氟啶脲、氟铃脲、杀铃脲、氟虫脲、灭幼脲、伏虫隆、拟除虫菊酯类在水稻上的登记,但风险评估表明其风险可接受的产品除外。

【11】使用了错误的环境归趋或生态毒性数据,例如水稻使用china-pearl模型进行计算。

【12】暴露分析时,应根据农药使用时期确定施药阶段,不应仅计算每个场景早稻或晚稻,或每个场景仅计算一天。例如产品使用时期是分蘖期,则需要计算早稻和晚稻分蘖期每一天的暴露量。

【13】暴露分析时,不应在有水解、水-沉积物系统降解数据且风险不可接受的前提下,稻田和池塘水半衰期仍使用默认值。

【14】对于稻田地表水中代谢物风险评估的计算,需要根据代谢物的转化率计算其使用量,然后按照母体要求录入模型后计算。

【15】未将Koc换算成Kom。

【16】效应评估采用了SSD分析,但物种数不满足NY/T2882.2的要求。

【17】水-沉积物系统半衰期数据,只查到水-沉系统的半衰期,没有查到水层消散的半衰期,可使用系统的半衰期来代替。

18】非喷雾农药,可采用相似的施药方式计算。例如颗粒剂,使用系统默认叶面拦截系数,通过折算,提高使用剂量,使得该剂量下喷雾经过叶面拦截后到达稻田水体的量与颗粒剂的施药量一致,飘移率可以使用0。

抓住江浙地区作为全球纺织中心而蓬勃发展的市场机遇,通过自主研发进入织物用高分子乳液行业,开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