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肥产品应如何取得登记

2019-10-23 09:58


药肥,即农药与肥料通过一定的加工技术融合在一起,形成具有防治作物病虫草害同时还能为作物生长提供必要的营养元素的综合性混剂产品。药肥的使用可以使田间的施肥、打药两个过程合二为一,节省了劳动力,节约了时间,可为农业生产带来巨大效益。

然而根据2569号公告,《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并未包括药肥混剂登记项目,那么,此类含有肥料成分的农药产品应该如何进行登记呢?

药肥一般为肥料与农药混合制成的粒状药肥。在此情况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产品以颗粒剂剂型制定产品标准中的项目控制指标。

2. 登记类别按照一般的农药产品依据登记资料要求进行选择。

3.在提交的登记资料中,产品组成与加工方法部分应包含肥料成分的有关信息。比如氮、磷、钾元素,应明确其在产品组成中的存在形式,以及加工过程中的处理方法与加入顺序,保证与真实情况相符合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只针对农药部分进行评价,对肥料部分不予以评价。产品获得登记许可后,登记证及标签上不会注明药肥标识,也不应体现肥料的信息。

药肥产品主要为杀虫剂,由于肥料部分不予评价,对于产品中肥料效果的试验,如作物增产情况等不需要提供,因此产品登记的预计成本同一般农药产品相近,不会有过多的额外支出。

更多关于农药登记的注意事项将会发布,请持续关注我公司的网联快讯平台!您可在网联登记或网联登记快讯首页会话处提出您关心的问题,我公司会结合新政策为您做出解答!

抓住江浙地区作为全球纺织中心而蓬勃发展的市场机遇,通过自主研发进入织物用高分子乳液行业,开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