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中代谢试验资料要求
2019-12-31 09:14
2569号公告对于残留资料,在无法减免残留时,新农药需要提供植物中代谢试验资料。结合2569号公告和《农作物中农药代谢试验准则》,对于植物中代谢试验资料要求如下:
1.试验单位应具有丙级以上非密封性放射性实验室资质。
2.从根茎类、叶类、果实类、油料类、谷类等5类作物中各选至少1种作物进行代谢试验,如数据表明,该农药在3类作物中代谢途径一致,则不需进行其他代谢试验,如果农药在作物中的代谢途径不一致,应选择另外2类作物进行进一步试验;
3.在使用剂量和方法近似的情况下,每类中1种作物上的代谢数据可适用于同类其他作物;
4.如农药仅能在某类作物上使用,则需说明原因并提交该类作物上代谢试验资料。
5.新农药已提交完整植物代谢资料,或提交的代谢资料已包含申请登记作物类型的,可不提交植物代谢资料。
关于根茎类、叶类、果实类、油料类、谷类等5类作物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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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实类作物 |
柑橘类水果 坚果 仁果类水果 核果 浆果 小型水果 葡萄 果菜类蔬菜 香蕉 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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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茎类作物 |
根类或块茎类蔬菜 鳞茎类蔬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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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类作物 |
芸薹属类蔬菜 叶菜 茎菜 啤酒花 烟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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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类、饲料作物 |
谷类 牧草及饲料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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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与油料类作物 |
豆类蔬菜 干豆类 含油种子 花生 饲用豆科作物 可可豆 咖啡豆 |
目前,仅有上海启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代谢安评中心和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中心两家单位具有植物中代谢试验资质。试验过程中的施药剂量、施药方法等与企业产品的使用要求息息相关,敬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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