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登记,需要提供哪些风险评估?
2020-03-23 08:18
根据2569号公告《农药登记资料要求》附件5 -1 :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登记时需要提供健康风险评估、膳食风险评估、环境风险评估;实际登记工作中,往往会因为符合某些条件可以减免部分风险评估,详细如下介绍:
一、健康风险评估
①扩大到小宗作物可以减免;
②特殊农药品种:如硫磺、硅藻土、矿物油、松脂酸钠、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碱式硫酸铜、王铜、硫酸铜、氢氧化铜等,可以减免;
③生物化学农药——原药未要求提交补充毒理学资料时可以减免。
注:生物化学原药补充毒理学资料——如基本毒理学试验发现有毒理学意义,则应当提供急性神经毒性、28天经皮毒性、28天吸入毒性、生殖毒性、致畸性、慢性毒性和致癌性、代谢和毒物动力学及内分泌干扰作用试验等试验资料。
④微生物农药——母药未要求提交补充毒理学资料时可以减免。
注:微生物母药补充毒理学资料——如果发现微生物农药产生毒素、出现明显的感染症状或者持久存在等迹象,可以视情况补充试验资料,如亚慢性毒性、致突变性、生殖毒性、慢性毒性、致癌性、免疫缺陷、灵长类动物致病性等。
⑤植物源农药——原药(母药)未要求提交全套毒理学资料时可以减免。
注:植物源农药提交全套毒理学资料——对已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作为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等登记使用的,在提供有关部门批准证明和试验的文献资料并经评审能符合农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不提供繁殖毒性、致畸、慢性和致癌试验等资料。
二、膳食风险评估
一般需要提供残留资料的,均需要提交膳食风险评估。减免情况如下:
①申请用于非食用作物、非饲用作物的产品可以减免;
②原药低毒或微毒种子处理剂(包括拌种剂、种衣剂、浸种用的制剂等)可以减免;
③微生物和植物源农药制剂可以减免(除经毒理学测定表明存在毒理学意义的);
④无机铜制剂、松脂酸钠柑橘树清园、松脂酸铜清园可以减免;
⑤原药(母药)为低毒或微毒的微生物农药、化学信息物质、天然植物生长调节剂、多糖类农药可以减免;
⑥位于残留豁免名单里可以减免;
⑦卫生用农药可以减免。
三、环境风险评估
①扩大的使用范围不属于新防治范围(即该有效成分存在有效期内已登记在防治范围的产品)可以减免;
②扩大到小宗作物可以减免;
③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可以减免;
④树干注射或涂抹的农药、仅在室内环境使用的制剂(如用于马铃薯采收后抑芽的制剂)可以减免;
⑤矿物油、硫磺(含石硫合剂)的单剂可以减免;
⑥在诱捕器中使用的化学信息物质可以减免;
⑦在室内使用的卫生杀虫剂、直接涂抹于人体的驱蚊产品可以减免。
以上为扩大使用范围时健康、膳食、环境风险评估的减免情况,企业扩大使用范围时可查看是否满足相应条件。了解更多新政策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我公司的网联快讯平台!您可在网联登记或网联登记快讯首页会话处提出您关心的问题,我公司会结合新政策为您做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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