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农药制剂产品质量规格要求

2020-03-25 18:42


1、外观

应明确描述产品的颜色、物态、气味等

2、有效成分含量:

1)通常以单位质量或体积产品中的微生物数量表示,根据测定方法的不同而规定不同的微生物含量单位,如芽孢数、孢子数、国际毒力单位(ITU)、国际单位(IU)、菌落形成单位(CFU)、包含体(IB或OB)等表示;

2)应规定有效成分最低含量。

3、微生物污染物及有害杂质含量

含微生物污染物及有害杂质的产品,应规定其最高含量。

4、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

含安全剂、稳定剂、增效剂等其他限制性组分的产品,其含量应由标明含量和允许波动范围组成,允许波动范围参照化学农药制剂要求。

5、其他与剂型相关的控制项目及指标:

1)不同剂型需要设置与其特点相符合的技术指标;

2)本要求未规定的其他剂型,可参照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规格要求。创新剂型的控制项目可根据有效成分的特点、施用方法、安全性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制定,应同时提交剂型鉴定试验资料。

了解更多新政策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我公司的网联快讯平台!您可在网联登记或网联登记快讯首页会话处提出您关心的问题,我公司会结合新政策为您做出解答!

 

抓住江浙地区作为全球纺织中心而蓬勃发展的市场机遇,通过自主研发进入织物用高分子乳液行业,开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