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电热蚊香液

2020-08-18 08:20


今天简要介绍一下电热蚊香液的药效测定方法和评价标准。

一、室内药效测定

电热蚊香液的室内药效测定有圆筒法和方箱法两种:

时段设置:以推荐时长为360h为例,遵循“留首定尾中插三”原则确定5个时段进行药效测试,即通电2 h和该产品推荐最长时间360 h分别为首,尾2个时段点,再于这2个时段点之间相等间隔地排出另外3个时段点定为测试时段点,分别为90 h、180 h和270 h。

1、圆筒法:采用圆筒装置,每次试验吸取试蚊30只,自圆筒下方圆板的中央圆孔处放入,塞紧胶塞。待试虫恢复正常活动后,将连续通电至相应时段点的载有待测电热蚊香液的加热器放置在圆板的中央孔下方,靠紧中央孔。熏杀1 min,立即塞上胶塞,并计时。每隔一定时间记录被击倒的试虫数。观察时限为20 min。测试应设三次及以上重复。每次试验结束后,应清洗试验装置。

2、方箱法:采用方箱装置。每次试验吸取试蚊50只,由放虫口放入。待试虫恢复正常活动后,将连续通电至相应时段点的载有待测电热蚊香液的加热器由小门放入玻璃箱的中央,立即密闭整个方箱装置,并计时。每隔一段时间记录被击倒的试虫数。观察时限为20min。测试应设三次及以上重复。每次试验结束后,应清洗试验装置。

电热蚊香液室内药效评价指标

方法

KT50/min

A

B

圆筒法

≤4.0

≤8.0

方箱法

≤6.0

≤10.0

注:药效结果分为A、B两级,5个时段结果均为A级才可定为A级,一个时段达不到B级标准者属于不合格产品。

二、模拟现场:

释放试虫蚊100只于模拟现场内。待试虫恢复正常活动后,将供试药剂放置于地面中央,接通电源,电热蚊香液应测试所定5个时段中倒数第2个时段,试验人员立即离开现场,关紧门窗,并计时。记录1h 内被击倒的试虫数。

电热蚊香液模拟现场评价指标

试虫

击倒率/%

A

B

≥90

≥70

 

三:药效综合评价

药效结果分为A、B两级,达不到B级标准属不合格产品。

室内药效结果与模拟现场药效结果不一致时,综合评价,按低级别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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