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制剂减免原药(母药)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2020-09-28 15:18
根据《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纪要》:原药(母药)低毒或微毒的微生物农药,可减免原药(母药)登记。对于减免原药(母药)登记的,应提供以制剂完成的相关原药(母药)登记时所需的试验资料。对于各项资料要求如下:
一、产品化学资料
①制剂产品化学资料
有效成分及其他限制性组分的识别;母药基本信息;产品组成;加工工艺;理化性质(外观、密度、对包装材料的腐蚀性等);产品质量规格(产品标准);方法确认报告;质量规格说明;储存稳定性;质检及方法验证报告。
②原药(母药)产品化学资料
菌种鉴定报告;菌株代号(菌种保藏中心的菌株编号);菌种描述;完整的生产工艺;组分分析试验报告;稳定性试验资料(对温度变化、光、酸碱度的敏感性);质量控制项目及其指标等。
二、毒理学资料
①制剂毒理学资料
急性经口、经皮、吸入、眼刺、皮刺、致敏毒性试验资料;健康风险评估(减免说明)。
②原药(母药)毒理学资料
急性经口、经皮、吸入毒性试验资料(视需要提供);急性经口致病性试验;急性经呼吸道致病性试验;急性注射致病性试验。
三、药效及残留资料
按照2569号公告提交相关制剂资料。
四、环境影响资料
①制剂环境影响资料
鸟类毒性试验资料、蜜蜂毒性试验资料(经口+接触)、家蚕毒性试验资料、鱼类毒性试验资料、大型溞毒性试验资料。
②原药(母药)环境影响资料
微生物增殖试验资料(若生态毒性试验的最大危害剂量均未出现死亡或不可逆病征,可减免该项试验)。
以上为微生物制剂减免原药(母药)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微生物农药 环境风险评价试验准则》,微生物的环境毒性一般先进行最大危害暴露试验,当最大危害暴露试验50%以上的个体受到影响时需要进行剂量效应和致死(病)验证试验。而微生物增殖试验是在最大危害暴露试验出现死亡时需要提供,试验分为土壤、水、植物叶面,准则分别为《NY/T 3278.1-2018 土壤》、《NY/T 3278.2-2018 水》、《NY/T 3278.3-2018 植物叶面》。敬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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