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药登记综合政策的几点问答(二)

2021-04-20 09:28


1、新农药原药和制剂应当是同一登记申请人吗?

答:可以不是。新农药原药和制剂可以是不同的登记申请人,但应同时提交登记申请。注:申请新农药登记的,应当同时提交新农药原药和新农药制剂登记申请,并提供农药标准品;新农药原药和新农药制剂均符合要求后同时批准登记,不单独批准新农药原药或新农药制剂登记。

2、曾取得正式登记但不在登记状态的农药按哪个登记种类提交资料?

答:已登记但不在有效状态的农药产品,虽然其有效性、安全性已进行过评价,不属于新农药,但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应按新农药资料要求提交登记申请。

3、已不在登记状态的农药需要同时申请原药和制剂登记吗?

答:不需要。曾经获得登记但已不在登记状态的农药,不属于新农药,无须原药和制剂同时申请登记,也无须提供农药标准品和样品。

4、制剂与所用的原药为不同存在形式的,能申请登记吗?

答:依不同情况而定。加工制剂所用的原药与制剂有效成分存在形式不一致的,如原药经酯化、水解等反应生成制剂的,则因加工工艺不可行,不能同意此类制剂的登记,如2,4-D异辛酯制剂,不可采用2,4-D原药作为上述制剂的原药来源,反之亦然;如原药经过简单酸碱反应即可加工成制剂的,可同意制剂的登记,如2,4-D钠盐制剂,可采用2,4-D原药作为原药来源。

5、同一申请人可以申请防治对象相同、有效成分配比不同的两个混配制剂登记吗?

答:不可以。对同一申请人,不批准有效成分相同、配比不同、使用范围相同的两个混配制剂的登记;但有效成分配比相同,总含量不同的混配制剂除外,按不同含量农药制剂对待。

6、微生物农药可以申请原药登记吗?

答:不可以。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微生物农药登记分类,不再出现微生物农药原药,应以微生物农药母药表示。

 

节选:《农药登记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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