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登记非耕地/林地除草剂种类及非耕地药效试验安排注意点
2021-10-28 09:22
根据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17次全体会议对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林业用药作出规定:对于既可用于食用作物、又可用于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和林业的农药产品,应当先登记在食用作物上使用,再登记在其他作物上使用,但仅适用于此类作物或场所的农药产品除外;或者同时登记在食用作物和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林业上使用。
但有2种特殊情况:一是含草甘膦、草铵膦、敌草快等3种灭生性除草剂的农药产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的,可仅批准在非耕地使用;二是环嗪酮、甲嘧磺隆、三氯吡氧乙酸等3种主要用于林业的除草剂,可仅批准在林业使用。
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2569号附件2化学农药登记要求:除草剂一般需要提供在我国境内5个省级行政地区、2年田间小区药效试验报告,但是对于灭生除草用药、林业用药可以提供在我国境内3个省级行政地区、2年田间药效试验报告;
且,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对于小区药效药效试验区域没有要求;
用于非耕地的除草剂田间药效试验一般不需要设人工除草;
用于非耕地的除草剂田间药效试验一般不需要设中量倍量处理。
了解更多新政策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我公司的网联登记咨询平台!您可以在网联登记咨询首页会话处提出您关心的问题,我公司会结合新政策为您做出解答!
抓住江浙地区作为全球纺织中心而蓬勃发展的市场机遇,通过自主研发进入织物用高分子乳液行业,开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