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代谢试验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
2022-01-13 09:20
一、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1、新农药制剂或保护期内新农药制剂
2、按作物类别
5类作物:根茎类、叶类、果实类、油料类、谷类
每类作物中各选至少1种作物进行代谢试验,如果该农药在3类作物中代谢途径 一致,则不需进行其他代谢试验,否则应提交所有5类作物上代谢试验资料。
如农药仅能在某类作物上使用,则需说明原因并提交该类作物上代谢试验资料。
二、试验准则
农作物中农药代谢试验准则(NY/T3096-2017)
OECD 501 metabolismin crops(等同采用)
U.S. EPA OPPTS860.1300 Nature of the Residue—Plants, Livestock(等同采用)
三、植物中代谢试验资料
评审点:
1、试验作物选择
2、放射性标记位置:放射性标记的位置应在化合物的最稳定部分;对含有一个环状结构的化合物,放射性标记(之一)应选择在该 环状结构;对含有多个环状结构的化合物,应以不同环状位置放射性标记的化合物分别开展试验。
3、比活度(specific activity) 施药时的比活度
4、施药和采样设计
四、残留分析
评审点:
1、每类样本的总放射性残留量(TRR)
生物氧化燃烧仪或其他适当的处理方式处理样品,通过液体闪烁计数分析技术测定总放射性残留量。
2、可提取残留分析(每种样本)
(1)提取
使用一系列不同极性的溶剂或含水的溶剂系统对样品进行提取,并
定量测定每一提取步骤的放射性活度。
计算提取效率,测定可提取残留量。
(2)结构鉴定与特性表征
结构鉴定 structure identification :对化合物化学结构的精确确定,可采用在不同色谱体系下代谢物与标准物质的共色谱对比方法,或采用核磁共振(NMR)、质谱等技术进行结构鉴定。
特性表征 characterization: 对总放射性残留中未能鉴定的放射性残留物特征的描述,包括极性、溶解性和可提取性等。
(3)不可提取残留分析(每种样本)
释放
结构鉴定与特性表征
五、结果
评审点:
每种样本(例如:稻谷、秸秆等)的总放射性残留量(TRR,mg eq a.i./kg)
每种样品的提取和不可提取放射性残留量 (mg eq a.i./kg,%TRR)
每种样品中各组分的放射性残留量 (mgeq a.i./kg,%TRR)
代谢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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