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使用范围产品环境影响资料要求

2022-07-14 09:23


新使用范围是指有效成分未在申请的作物-防治对象上登记。新使用方法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使用范围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使用方法尚未登记过的。

目前对于扩大使用范围的产品,如涉及新使用范围、新使用方法、新风险点,则需按照登记资料要求补充环境影响试验资料以及提交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不需提交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新的风险点主要是指扩大使用范围后,药剂暴露接触的环境有益生物的种类发生了显著变化,如原来仅在室内使用的药剂扩作到大田使用、原来在保护地使用的药剂扩作到大田使用、原来在柑橘采收后浸果扩作到水稻喷雾,均属于出现了新的风险点;若原来登记在水稻纹枯病上的药剂扩作到小麦赤霉病,或大田扩作到林业,暴露接触的环境有益生物种类未发生显著变化,属于未增加新的风险点。

此外,若为扩作到小宗作物产品,未要求补充环境影响试验资料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但经评估环境风险不可接受的,应按要求提交高级阶段资料。而正式登记小宗作物的产品,则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对于卫生杀虫剂扩作大田的产品,需要按照大田农药的登记资料要求重新申请登记,原已完成的试验项目在满足现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仍可继续使用。

了解更多新政策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我公司的网联登记咨询平台!您可在网联登记咨询首页会话处提出您关心的问题,我公司会结合新政策为您做出解答!​

 

抓住江浙地区作为全球纺织中心而蓬勃发展的市场机遇,通过自主研发进入织物用高分子乳液行业,开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