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企业标准的几点注意事项

2022-10-20 09:09


1、企业标准需要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国家鼓励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告农药登记证核发、延续、变更情况,以及有关的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残留限量规定、检验方法、经核准的标签等信息。

2、境外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的格式和内容制定时,应参照境内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的编写要求制定。

3、境外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号由企业根据相关规定自行确定,可参照植保国际(中国)境外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编号规则。

4、企业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有效成分含量表示方式不同时,可以继续执行企业标准,但各项控制项目及指标不能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应符合农药登记相关要求。

5、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后,企业可以制定控制项目及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和行业标准。

6、申请登记的产品质量标准中产品质量控制项目应符合《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和相应标准规定。如果农药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质量控制项目少于《农药登认资料要求》对应剂型的质量控制项目,原则上应重新制定符合《农药登记资》要求》的企业标准。

7、乳油产品标准中需要制定水分指标。

8、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 克/升”的,含量有效数字不多于 3 位;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 克/升”的,含量有效数字不多于2 位。混配制剂总有效成分含量和各有效成分含量不能同时符合该要求的,总有效成分含量的有效数字应当符合规定要求。性诱剂有效成分有效位数应当符合该要求。

9、登记试验产品剂型变更时,应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的指标变更产品质量标准,并补齐所缺项目的质量检测报告。

了解更多新政策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我公司的网联登记咨询平台!您可以在网联登记咨询首页会话处提出您关心的问题,我公司会结合新政策为您做出解答!

抓住江浙地区作为全球纺织中心而蓬勃发展的市场机遇,通过自主研发进入织物用高分子乳液行业,开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