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问答56:植物生长调节剂需要提供室内抗性风险评估资料吗?

2018-03-28 10:39


根据《2569号公告》附件2“农药制剂登记资料要求释依与明细表:药效资料部分新增了室内抗性风险试验资料要求,新农药制剂(包括6年保护期内取得首家授权的)必须提供该部分资料,对于其他登记类型仅对涉及新防治对象的产品,提供抗性研究相关资料。

室内抗性风险试验资料需包含对靶标生物敏感性测定方法、敏感基线、交互抗性情况、抗性风险评估结果及风险管理措施等。那么新农药制剂是否都需要提供该部分资料呢?我公司通过分析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产生抗性的主要几点机制如下:

除草剂抗性机制:

1 杂草通过修饰除草剂靶标蛋白以降低对除草剂的敏感性;

2、提供降解除草剂的降毒酶;

3 靶标蛋白过量表达免受除草剂抑制;

杀虫剂抗性机制:

1、农药对昆虫代谢解毒作用增强;

2、昆虫的表皮穿透作用降低;

3、农药对靶标的敏感性降低;

杀菌剂抗性机制:

1、降低对农药的亲和性;

2、减少吸收或增加排泄;

3、增加解毒或降低致死合成作用;

4、补偿作用或改变代谢途径;

农药一次施药后,少量的个体可能因以上抗性机理而存活下来,那么若干代以后,产生抗性的后代达到一定数量而成抗性群体。

植物生长调节剂作为调节植物生长发育的一类农药,包括人工合成的具有天然植物激素相似作用的化合物和从生物中提取的天然植物激素,在很低的剂量下对植物的生长发育产生明显促进或抑制作用的物质,不会使作物产生抗性,即植物生长调节剂不需要做抗性风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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