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留相关注意事项
2023-02-02 09:45
对于残留试验中残留物分为用于监测(MRLs)的残留物和用于膳食摄入评估的残留物,二者相关的定义如下:
用于膳食摄入评估的残留物定义包括用于确定规范残留试验中值及最高残留值的农药母体及其代谢物、杂质和降解产物,它取决于代谢和毒理学的试验结果,适用于进行膳食摄入残留的评估。
用于监测(MRLs)的残留物定义包括确定MRL值的农药母体及其代谢物、衍生物和相关化合物,它取决于代谢和毒理学、规范残留试验、分析方法的研究结果,适用于遵从GAP的监测。GB 2763中规定的残留物就是用于监测的残留物。
农药登记中残留试验需要检测的残留物可参考《待测残留物和植物源性食品膳食风险评估残留物目录(2021版)(征求意见稿)》。
此外,残留试验方案应注意与药效方案保持一致。当出现同一作物防治对象发生的时期不同,如果施药方法相同,且早期防治对象防治所需的施药剂量、施药次数、施药间隔期不大于后期防治对象,残留试验可以只做后期防治对象。如果施药方法不同,或施药方法相同,但早期防治对象防治所需的施药剂量、施药次数、施药间隔期有一项大于后期防治对象,则残留试验不能只做后期防治对象。
而当出现药效与残留试验推荐的用药次数不一致时,若依据药效试验推荐的使用次数超过残留审查给出的最多施药次数时,表明推荐的施药方式超出了安全评价的范围,评价结果不能保障安全风险,因此不能同意该产品的登记;若依据药效试验推荐的使用次数少于或等于残留审查给出的最多施药次数时,表明推荐的施药方式处于残留安全评价的范围内,可以批准该产品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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