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限出口农药登记注意点
2023-03-23 09:21
1、申请条件(农药生产企业)
(1)境外登记证明
(2)本企业相同有效成分产品取得境内使用登记
2、避免对境内登记造成负面影响的相关措施
(1)已有相同制剂、相似制剂登记的,不再批准出口登记;已批准的,登记延续不超过1次。
(2)明确禁止出口产品转内销及其处罚措施。
3、新农药原药可与制剂同时申请,也可单独申请原药登记,同时提供农药标准品。
4、对登记试验、登记试验报告的要求及审查原则,与境内使用农药登记相同。
5、申请仅限出口制剂登记,原药来源应当是取得境内使用登记的原药,新农药制剂除外。
6、农药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或不包含该产品生产范围的,不批准登记延续。
7、境外农药登记或进口许可证明文件不在有效状态或失效的,不批准登记延续。
8、仅限出口原药登记在满足产品化学资料评审要求情况下,本企业境内登记原药时使用的全组分分析试验报告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可用于本企业相同有效成分不同含量的仅限出口原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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