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新农药保护期内产品的质检报告需国家级质检单位出具么?

2018-04-10 09:30


在原登记资料要求条件下:新农药应提交国家级农药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和方法验证报告,其他类型登记农药应提交省级以上有资质的农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和方法验证报告。

新政实施后,可能有部分产品登记类别按规定会变更为新农药保护期内产品,那么是否还需要在国家级农药检测机构进行质检试验呢?为此我们咨询了相关专家,新政后,新农药保护期内产品不需要提交国家级农药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和方法验证报告,与其他类别农药相同,省级以上有资质的农药质检机构出具即可。

以上是我公司基于目前登记资料规定整理的相关内容,我公司会在之后的快讯中和您分享更多有关农药登记的最新信息,敬请期待!

抓住江浙地区作为全球纺织中心而蓬勃发展的市场机遇,通过自主研发进入织物用高分子乳液行业,开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