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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主要代谢物毒理学试验相关事项

来源:
2023/08/03 08:43
【摘要】:
依据动物代谢(残留)、植物代谢、环境代谢试验结果,判定是否有主要代谢物。如果没有主要代谢物,可以提交说明材料;如果有主要代谢物,需明确主要代谢物是否有毒理学意义,或提交代谢物的补充毒理学试验资料。主要代谢物毒理学试验相关事项如下:

依据动物代谢(残留)、植物代谢、环境代谢试验结果,判定是否有主要代谢物。如果没有主要代谢物,可以提交说明材料;如果有主要代谢物,需明确主要代谢物是否有毒理学意义,或提交代谢物的补充毒理学试验资料。主要代谢物毒理学试验相关事项如下:

一、主要代谢物第一阶段毒性试验包括急性经口毒性、致突变性、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

(1)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判断对雌、雄性动物的急性经口毒性级别。当对雌、雄性动物的毒性级别不一致时,按毒性级别高的给出产品急性经口毒性级别。

(2)致突变性试验:包括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分别对各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判断试验结果为阴性或阳性。

(3)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比较母体化合物和主要代谢物亚慢经口毒性试验结果,如毒性终点是否一致、相同毒性终点的NOAEL数值、主要代谢物是否存在母体化合物没有的毒性效应等。如果发现主要代谢物存在母体化合物没有的毒性效应,需对新的毒性效应、作用的靶器官等进行综合分析。

二、如母体化合物具有生殖毒性风险、致畸性风险、致癌性风险,则需以主要代谢物作为被试物进行相应的试验。

根据上述试验结果判断主要代谢物是否有毒理学意义。如不能判定主要代谢物无毒理学意义,应根据安全评价需要增加毒理学试验项目,如急性神经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致畸性试验、慢性合并致癌性试验等。主要代谢有毒理学意义,则需对主要代谢制定每日允许摄入量(ADI)等安全阅值,将主要代谢纳入残留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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