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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小区药效试验中需注意的事项

来源:
2023/06/28 09:10
【摘要】:
1.原则上应符合《药效区域指南》要求。指南中未包含的作物或病虫草害,应根据作物种植及病虫草害发生区域,在全国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省级行政地区开展田间小区药效试验,并提供试验选点说明。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在田间小区药效试验中的注意事项,供参考。

一、试验选点

1.原则上应符合《药效区域指南》要求。指南中未包含的作物或病虫草害,应根据作物种植及病虫草害发生区域,在全国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省级行政地区开展田间小区药效试验,并提供试验选点说明。

2.草原、滩涂、林业等用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灭生除草(非耕地)用药,在作物种植及病虫草害发生满足试验要求的省份开展试验即可。

3.特色小宗作物应在主要种植及病虫草害发生省份开展试验;提供试验选点说明。一个试验单位只能承担一个点的登记药效试验。

二、关于对照药剂设置

1.对照药剂选择遵循试验准则,应为已登记、且在生产使用中防效较好的当地常用产品。

2.混剂应设其中各单剂对照。

3.对照药剂剂量应为当地具有较好防效的用量,如与登记剂量不符,建议同时设登记剂量和当地实际用量,并进行说明。

4.颗粒剂、种衣剂等混配制剂,如混剂中单剂未登记相同使用方式产品,可选择当地常用的其他颗粒剂、种衣剂产品作为对照。

三、对试验开展时间超过5年的,原则上应补充1年田间药效试验报告,或提供靶标抗药性发生发展的相关数据资料,说明产品使用剂量和技术的变化情况。

四、防治效果应满足农业生产对靶标生物防治的需要,原则上应优于对照药剂或与对照药剂相当。

五、试验剂量和推荐剂量显著高于或低于已登记同类产品的,应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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